22.6.06

THE ONE























留意20日港聞娛樂頭版.
署名 "THE ONE"的人, 用20萬賀39歲李嘉欣生日.

哈哈, THE ONE.
在星加坡時, 當地一位女同事說我常用 "One/ Someone" 代替 "Somebody". 我也不曉得原來這是我的用語習慣, 只覺得 "One" 用起來較方便, 一來不用顧及性別, 二來較個別稱呼---- 始終 One 是指獨一的; 而 "-body" 則你和我都有, 好像突顯不出專貴之處.

當然這些都是我的謬論.

哈哈, THE ONE
我在想, The One 後面所隱藏的 phrase 是什麼.
.... whom you love? .... whom you like? .... whom you lame?
不至於用20萬駁一句 whom you hate 吧?

哈哈, THE ONE
這位劉先生, 既用 "The One", 大概不想讓人知道他真正身份. 我想男人大都喜歡裝成 "匿名英雄", 嬴取美人心. (不信? 閒閒地也可舉出幾個例子: Batman, Spiderman, Superman... etc) 但當傳媒瞎傳是 李現任男友 "亨亨" 所登, 劉又不服氣, 並站出來澄清--- 可見呢, 男人還很愛面子和風頭!

女人呢, 不是不愛 "The One" 這名函, 卻更愛 "Only one" 這稱呼. 對於 "One" (一), 我想男女的理解有些差別: 男人多數想成為 "女人的第一個男人" ; 而女人則想成為 "男人的最後一個女人".

哈哈, THE ONE
我常以為 "I am the one who are different/ suffer from...."
---其實不是的.

今天我的email 信箱收到其他海外同學的來信. 對此我是十分訝然的; 因為一來我從沒自報身份過, 二來對方的資歷比我高出許多.
在這半年間,我認為是十分辛苦; 且欲哭無淚的. 但原來其他人也感覺一致. 恐怖的是, 其中一位提議 discussion group 計分制---- 那真是要了我的命! 那傢伙是獨居老人嗎? 另外的一位則較持平, 說道 "題目量太多".
看罷仍有毛骨悚然的感覺. 也有反省之意. 我對逆己之事, 多數是大發雷霆, 大發牢騷的. 但又未至於拂袖而去. 事實上, 很多人也一樣受委屈. 但我總覺得是只我一個在活受罪.這習慣是從什麼時候培養出來的呢? 記不起. 但一定要改之.

2 則留言:

Forestlam 說...

good post!

kuffywifey 說...

eva, wait wait la... once I get my status, we will do all the shopping and eating again...miss you much too!